述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现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医保局反映。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5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省内跨市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全省有序开展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87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4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4号)等规章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